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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范非法金融借贷的风险提示


近年来,一些不法分子打着“无抵押”“无担保”“低利息”“迅速快捷”的旗号以“民间借贷”“网络借贷”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放贷活动,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社会危害性大。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:

  一、谨防“套路贷”风险。“套路贷”是伪装成民间借贷的诈骗行为,处处披着“合法”外衣,整个套路环环相扣,往往采取以下手段:一是“虚增贷款金额”,不法分子利用借款人急于筹款用钱不管不顾的心理,以行规为由诱骗借款人签下高于实际借款额的合同。先按合同金额将资金转入借款人账户,随后要求借款人将虚高部分取现返还,制造“银行流水与合同金额一致”的表面证据。二是“故意制造违约”,还款日采取失联、电话故障、系统问题等手段,故意导致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。形成逾期后,再以“违约”的名义收取高额滞纳金、手续费。三是“提起虚假诉讼”,先期通过所谓的“谈判”“协商”“调解”等软暴力或采用威胁、暴力手段催讨,后期借助诉讼、仲裁、公证手段向借款人索取“债务”,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。

  二、谨防“农村牧区高利贷”风险。非法金融机构和个人在农牧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广布熟人业务员,利用农牧民金融知识匮乏、风险意识淡薄,以“小额贷款公司”“农村信用合作社”为幌子,专门从事高利贷活动,有的甚至暴力催讨债款,影响恶劣。

  三、谨防“网络平台借贷”风险。我盟辖内注册的P2P网贷机构均已承诺退出并停办业务,但仍可能存在一些总部注册在经济发达地区的网贷分支机构以“贷前调查”或“贷后管理”的名义,实际线下招揽业务,诱导借款人通过手机APP进行借贷。借款合同名义上收取较低贷款利息,但实际上变向收取“保险费”“服务费”“担保费”等额外费用,实际利率远超法律保护的贷款利率和借款方承受能力,造成“欠款越还越多”、信用受损、被暴力催收等不良后果。还有部分非法网络平台专门引诱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超前消费,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,诱导其去其他放贷平台“借新还旧”,导致贷款本息会“滚雪球”式增长。

阿拉善盟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温馨提示:国家明确规定,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放贷业务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请广大社会公众理性消费,审慎借贷,选择正规金融机构。贷款前通过网络或拨打客服电话详细咨询,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贷款相关事宜,明确是否收取贷款利息以外的其他附加费用,同时留存借款合同、还款凭证等证据。若发现实际利率过高,请与所签订合同的出借机构进行核实,并向该机构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投诉。涉嫌违法犯罪行为,请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阿拉善盟处置非法集资

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

2020年4月2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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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阿拉善盟金融工作办公室